7月4日下午5時許,江漢區(qū)交通大隊民警吳剛在興業(yè)路路口,發(fā)現(xiàn)一名女子騎著一輛無牌共享電單車,于是將其攔下。該女子說,她看見路邊停著共享電單車,掃碼開鎖就騎走了,以為是合法投放,并未查看它是否有車牌。民警告訴她,騎行無牌電單車將被罰款50元,隨后將該車暫扣。
東西湖區(qū)交通大隊介紹,7月5日和6日,共收扣無牌共享電單車165輛,同時對騎行共享電單車者加強宣傳教育。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吳昌華通訊員張鵬李瑋)繼共享單車之后,越來越多的共享電單車來到街頭,其中不少并沒有上牌。7月1日至10日,武漢交警共暫扣無牌共享電單車2200余輛(如圖)。昨日,武漢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掃碼騎走共享電單車之前請看看它有否上牌,騎行無牌共享電單車將被罰款50元。 昨日,武漢交管部門介紹,共享電單車作為電動自行車,根據(jù)《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guī)定,未在武漢市登記上牌的不得上路行駛。7月1日起,交警聯(lián)合城管部門,對無牌共享電單車展開全面清理整治,決定對駕駛無牌共享電單車的一律罰款50元,對上路行駛或亂停亂放的無牌共享電單車一律暫扣。至昨日,全市交警加大轄區(qū)路面巡查力度,共扣留無牌共享電單車2200余輛。 同時,交管部門分別約談涉事企業(yè),向其宣講和傳達了我市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相關(guān)規(guī)定,并下達了《公安行政整改通知書》,要求各公司立即對投放的無牌共享電單車進行排查、限期回收,在未取得合法手續(xù)的情況下,不得再次投入路面行駛。下一步,交警部門將協(xié)調(diào)相關(guān)部門,對目前路面上出現(xiàn)的無牌共享電單車抽樣送檢。如果存在超標情況,在全面清理車輛的同時,還將對無證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當事人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