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單位后繼續(xù)在武漢工作,公積金無需轉移。 離職后,原單位將停止繳交公積金,并將公積金賬戶封存在單位名下。 若繼續(xù)在武漢工作并找到新單位已就職,新單位直接為職工設立個人賬戶,繳交比例自動調至新單位繳交比例。 2、從外地來武漢工作(異地轉入)辦理條件: 在異地繳納了住房公積金,并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現(xiàn)調入武漢地區(qū)單位工作且與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繳存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在武漢地區(qū)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 就可以向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xù)平臺將在外省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至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以武漢為首的1+8城市圈各公積金中心(鄂州、黃石、黃岡、孝感、咸寧、潛江、天門、仙桃)之間的異地轉移業(yè)務取消六個月繳存限制,職工在轉入地中心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后,無需正常連續(xù)繳存半年以上,即可申請將原工作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轉入地中心。 辦理流程 第一步,進入武漢公積金微官網(wǎng),點擊“業(yè)務辦理”,并進行注冊登錄。 第二步,登錄進入首頁后,選擇“業(yè)務辦理”——“異地轉入”。 第三步,選擇“異地轉入”。勾選同意開通公積金短信服務/修改公積金短信服務手機號碼。 第四步,填寫轉移信息。轉移申請?zhí)峤煌瓿珊?,可按照以上路徑查?ldquo;異地轉入申請辦理進度”。 柜面申請: 職工向武漢公積金中心所屬分中心提出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xù)申請表》一式兩份。 3、從武漢到外地工作(異地轉出)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異地轉出: 與異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在武漢地區(qū)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個人賬戶已封存未凍結。 辦理方式: 向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xù)平臺,將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公積金轉移至異地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武漢公積金咨詢熱線027-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