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2020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后稅收優(yōu)惠政策不一致。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需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2020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使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款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