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根據考點的統(tǒng)一安排,以24人為一組進行檢錄。 3.考生在領考員的帶領下,抽簽確定應考試題,并領取相對應的考查試卷。 4.考生依次進入相應考室,在抽簽所對應的實驗臺上應考。 5.每位考生按試題要求,分別獨立完成試題規(guī)定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每項實驗用時不得超過10分鐘。 6.考生在領考員的帶領下到考場設置的成績登錄處,呈交完整的考查試卷。 三、成績評定 物理、化學、生物每項實驗考查滿分均為100分。評分監(jiān)考教師按照評分標準和細則,依據實驗步驟要求和每個考查點相應的分值,現(xiàn)場評定考生實驗考查分數(shù)。每項實驗得分90分及以上為優(yōu)秀,80分至89分為良好,60分至7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四、緩考要求 1.因傷、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時參加考查的考生,須由學生本人及家長向所在初中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2.各初中學校須在嚴格審查的基礎上簽署學校意見,集中到區(qū)實驗操作技能考查辦公室辦理緩考手續(xù)。 3.各區(qū)須于4月16日前集中統(tǒng)一組織并完成緩考生的一次性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