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匯辦APP預約湖北婚姻登記指南 一、辦理范圍 網(wǎng)上預約受理湖北省內(nèi)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和補領結婚證。 二、辦理對象 1、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證預約向內(nèi)地居民和軍人開放。 2、當事人應選擇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預約。 三、預約時間 網(wǎng)上預約須提前兩個工作日申請,最長可以預約一個月(自然月)內(nèi)的工作日。詳見相關婚姻登記機關預約計劃。 四、辦理材料 1、為節(jié)省當事人現(xiàn)場辦理時間,預約時需按提示上傳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請根據(jù)以下情形,提前做好準備: ① 婚姻狀況為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正面、反面),戶口簿首頁、戶口簿本人頁(集體戶口提供有單位蓋章的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卡片); ?、?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離婚證書”(網(wǎng)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人民法院離婚調(diào)解書(人民法院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需附生效證明; ?、?婚姻狀況為喪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④ 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正面、反面),軍人證件及”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⑤ 預約離婚申請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 ⑥ 預約補領婚姻證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婚姻檔案”(網(wǎng)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婚姻登記相關證明材料”; 2、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應先到公安部門更正;證件丟失或超過有效期的,應先到公安部門補辦證件。 五、預約注意事項 1、預約提交成功后,收到登記機關審核通過的短信即表示預約成功,也可通過網(wǎng)上查詢或致電登記機關查詢預約結果。若預約失敗,可再次預約。預約遇到問題的,請直接聯(lián)系婚姻登記機關。 2、預約成功后,結婚登記或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應當攜帶有關證件(原件)、相關材料、雙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離婚申請的,雙方當事人應當攜帶有關證件(原件)、相關材料、離婚協(xié)議書,在預約時間內(nèi),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 3、預約計劃由各地婚姻登記機關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制定。詳情可電詢相關婚姻登記機關。 4、涉外、港、澳、臺及華僑的婚姻登記,請前往湖北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辦理。辦理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雄楚大道399號,聯(lián)系電話:027-87582092。 |